English · 达科他(苏族)

peoplehood

l'être-peuple

由 Vine Deloria Jr.(1973 年《*上帝是红色的*》)创造的术语,他本人用引号标注——用的是他的写作语言英语,而非某个原住民语言。他用这个词指称一个群体在宗教上成为独特民族的过程:该群体将自身视为与万物相区别的唯一存在,并将这种区分作为群体而非个人宗教的基石。Deloria 将其与基督教救赎相对立,后者被视为一种向全人类提供的个人事务;而“民族宗教”不追求普世性,也不试图改变他人信仰,因为它是特定群体的宗教财产。

The concern in almost every instance is to identify the community and distinguish its uniqueness from the rest of the creation and to emphasize "peoplehood" or personality.
Vine Deloria Jr., God Is Red: A Native View of Religion, The Group, ch. 12 (citation en anglais). Fulcrum Publishing, éd. du 30ᵉ anniversaire 2003 (1ʳᵉ éd. 1973)

这个表述出自德洛里亚——一位用英语写作的苏族思想家,他自己也将这个词加上了引号:“‘l’être-peuple’(‘存在-民族’)”不过是法语的临时对译,特此说明。它所填补的空缺十分具体:法语中有“人民”、“民族”、“共同体”等词,它们指称的是一个集合体,却不涉及这个集合体如何将自身与人类其余部分区分开来,并将这种区分奉为其宗教根基的过程。

在德洛里亚那里,这种命名行为与其说是描述,不如说是划界:the concern in almost every instance is to identify the community and distinguish its uniqueness from the rest of the creation and to emphasize “peoplehood” or personality(“几乎在每个例子中,核心都在于确认共同体,并强调其相对于万物其余部分的独特性,突出‘存在-民族’或‘人格’”)。正是这一过程——自称、自别、自立为“被选之民”——被他称为“peoplehood”。

由此,他得出一个明确的制度性结论:most tribal religions make no pretense as to their universality or exclusiveness(“大多数部落宗教既不宣称普世性,也不标榜排他性”)。存在-民族的宗教不传教,因为它不可移植:它与生俱来,仅属于这个共同体,不对外人开放。基督教则相反,将救赎寄托于个人的决定,且这一决定理应适用于所有人——由此产生的传教事业,在德洛里亚笔下的部落宗教中并不存在。

≠ 持续统一体:后者描述的是共同体在失去成员后的存续状态,存在-民族则定义了群体归属的边界,先于生死或土地的问题。它延伸了圣地地理,但不等同于后者——圣地将民族植根于一片土地,存在-民族则将其植根于一个名字。如同布莱克·艾尔克的圣圈,它思考的是一个不可简化为成员总和的整体,但圣圈赋予其形状,存在-民族则首先赋予其名字。又如玛丽·格雷厄姆的第二公理——亲缘关系延伸至大地——它将归属而非个体视为起点;但格雷厄姆描述的是氏族的网络,而德洛里亚描述的是一种面对人类其余部分的宗教性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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