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rman · 西方哲学

Principe espérance

Prinzip Hoffnung

布洛赫的核心概念:希望不是转瞬即逝的情绪,而是一种本体论原则,一种指向“尚未”(Noch-Nicht)的力量——无论在人还是世界中,尚未到来却正在路上的事物。布洛赫谈到一种*docta spes*,即“博学的希望”:一种可习得的希望之知,高于恐惧,并与自动乐观截然不同。

It is a question of learning hope. Its work does not renounce, it is in love with success rather than failure. Hope, superior to fear, is neither passive like the latter, nor locked into nothingness. The emotion of hope goes out of itself, makes people broad instead of confining them.
Ernst Bloch, The Principle of Hope, Introduction. Basil Blackwell, 1986 / MIT Press, 1995 (orig. Das Prinzip Hoffnung, 1954-1959) · trans. Neville Plaice, Stephen Plaice et Paul Knight

这部著作以四个问题开篇——“我们是谁?从何而来?将去往何处?我们在期待什么?”——并以一则诊断展开:许多人只感到困惑,大地在脚下震颤,而当这种焦虑变得具体时,便化为恐惧。面对这个漫长世纪所传授的“学习恐惧”的艺术,布洛赫提出了一种更适合我们的情感:“学习希望。”学习:希望不是天赋,也非自然禀赋,而是一项工作,一种需要培养的能力——即布洛赫所称的docta spes,理解并受教的希望。

这种希望植根于一种尚未(Noch-Nicht)的本体论。人类的尚未觉醒对应于世界的尚未生成:这不是虚无,而是一种真实的可能性,一种处于进程中的未来,在当下的核心中萌芽。希望是一种期待的情感,它预见着现实的前沿,它“超越自身”,拓展人而非将其禁锢。它需要“投身于正在生成之物的人,而他们本身也属于这生成”。

它与梅西和约翰斯通的积极希望不谋而合——同样拒绝“赌博式希望”,同样强调实践的希望——也与德日进的欧米伽点相通,因其指向一个召唤着未完成的方向。但布洛赫并不期待任何有保障的汇聚:对他而言,虚无同样是一个乌托邦范畴,结局尚未注定。

希望原则 ≠ 乐观主义:布洛赫指出,自动的乐观主义“几乎与绝对悲观同样有害”,因为它押注于一个确定的结果,麻痹决断;而博学的希望则明白一切尚未尘埃落定,并化为战斗的乐观主义,与具体行动相连。

希望原则 ≠ 被动期盼:被动的期盼如同恐惧,仍是一种消极情感,“被抛入现存之物”而无法穿越。布洛赫的希望是一种有方向的行为,具有认知性质,它作用于现实而非屈从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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